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省法院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4年)项目包4(基础设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预留40%合同份额。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即不得分包给中型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投标时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与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投标时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须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采购属性为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省法院政务信息化运维运营(2024年)项目包4(基础设施))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4.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4年8月13日,上午09:00:00-11:00:00,下午15:00:00-17:00:00(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请供应商在工作时间内合理安排时间自行前往踏勘地点)。
踏勘地点: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联系人姓名:文东海
联系方式:020-62620908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联系方式:020-62620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020-8725849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