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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台山市市区至冲蒌镇公共汽车822、823线路服务投标邀请函

广东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山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台山市市区至冲蒌镇公共汽车822、823线路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相关服务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 目的、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项目名称:台山市市区至冲蒌镇公共汽车822、823线路服务招标(招标编号:TS-GDYF23007)。

2、 目的:将确定中标人,为台山市市区至冲蒌镇公共汽车822、823线路服务提供服务。

3、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4、简要技术要求:为台山市市区至冲蒌镇公共汽车822、823线路服务提供服务。本期服务有效期:本期服务有效期为 6 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本期服务有效期限内,台山市市区至冲蒌镇公共汽车822、823线路服务由本项目中标人提供。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具有公共汽车客运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为方便项目管理,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非台山市的,企业应承诺中标后在台山市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并授权其履行本项目设备投入和线路运营;

8、资金证明:投标人具有符合运营线路要求的运营车辆或者提供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资金证明材料。

9、资格要求: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账户被查封、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须提供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 2023 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台山市台城翠湖豪庭16号110号商铺之一)。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50 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4日1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台山市台城翠湖豪庭16号110号商铺之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3日至 2023 年10月27日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述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江门市采购行业协会:https://www.jmcgxh.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备注: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运营单位的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授权委托书(若有)。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以上文件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江门市台山市台城街道环北大道58号

联 系 人:关先生

联系方式:0750-5523979

2、名    称:广东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台山市台城翠湖豪庭16号110号商铺之一

联系方式:0750-5500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50-5500238









广东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