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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广东省江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服务公开采购公告(编号:20211208)

我单位于2021年11月26日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广东省江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服务公开采购公告(编号:20211125)”,因直到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下午5:30为止,只有一家供应商报价,该次采购失败。为了完成该项工作,现在重新发布该项目的采购公告。

为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我站计划实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现将该项目公开采购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报《报价单》及相关资料。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服务。

2. 拆分包组(含拆分不设包组的采购项目)报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投报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采购数量

服务内容: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采购人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档案整理服务,该项目主要完成以下内容:

1、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内容

按中组部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对47份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审核整理各类材料并规范装订。

2、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结果

供应商根据每名干部的人事档案全面整理的结果,将下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建议提交给采购人。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 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2. 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江门生态环境监测站(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四、采购项目验收

1. 验收方法:采购人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采购合同规定与成交供应商逐卷交接档案实体,核对档案数量。如发生档案损毁或丢失,采购方将根据合同和相关法规向成交供应商要求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在验收中检出的错误,成交供应商及时、无偿予以纠正并再次提交采购方验收;如全部档案完成后不能通过验收的,视为中标单位违约。

2. 验收标准:

依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工作的通知》等最新要求。

五、采购项目合同款项结算及其他要求

1.合同款项结算: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等办理支付所需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总金额的60%支付给成交供应商。项目完成服务并通过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等办理支付所需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余款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注:上述支付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2. 成交供应商逾期完成服务交付、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验收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若因采购人递补资料延误导致无法在合同期限内交付资料的,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确定交付或验收日期,但不超过2022年2月28日。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3.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4. 成交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5. 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方签保密协议,如成交供应商对干部人事档案出现信息泄密、文件材料丢失等情况必须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1、若供应商未能按合同履约,采购人可根据缺项扣减服务费和追回已付服务费。

2、若执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视情况可向江门市辖区内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包括档案整理;(未提供符合本条要求的证明材料的报价供应商不能参与评标)

2.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司印章的声明函)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报价供应商须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在线打印信用查询记录(打印件显示须自动显示查询网站网址)并加盖公司印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采购项目评审方法

综合评标法(推荐一名成交供应商),详见表8-1。

 

 

 

 

表8-1评分细则

评分项目/权重

评标因素

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30%)

专业资质

(10分)

供应商在江门市档案局登记备案,得10分,没有不得分。

(备注:需提供备案材料复印件,不提供不予计算。)

专业人员情况

(10分)

供应商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1)中级或以上档案专业职称人数为1人,得5分。

(2)中级或以上档案专业职称人数为2人,得8分。

(3)中级或以上档案专业职称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得10分。

(4)没有中级或以上档案专业职称人员的,不得分。

(备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不予计算。)

拟派服务团队

(10分)

参与项目人员需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专业上岗证,配备情况:

(1)人员配备数量为2人的,得5分。

(2)人员配备数量为3人的,得8分。

(3)人员配备数量为4人及以上的,得10分。

(4)人员配备数量小于2人,或没有提供人员的配备情况的,不得分。

(备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予计算。)

商务评分

30%

同类项目业绩

(15分)

有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档案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经验,以供应商名义签订并已完成的2018-2021年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单位项目业绩可得3分,该项最高得15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证明材料。)

报价单格式符合要求(5分)

1、按格式要求提交报价单文件,得10分;

2、未能按格式要求提交报价单文件,得0分。

资质文件符合要求  (10分)

1、按要求提交相关资质文件,得10分;

2、相关资质文件,缺一份扣3分,直至扣完本项评分为止。

价格评分

(40%)

投报最低价者得分40分,其余投标者价格分数=(最低价/投标价格)×40;

备注:计算过程及结果数字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评分最高者原则上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九、参与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须显示经营范围)及真实性承诺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属于特许经营的,还须提供特许经营许可文件的扫描件;本采购公告第七条要求的资料。

2、采购项目报价单

供应商应按照表9-1的格式进行报价,并按采购公告的相关要求提交其他报价资料,否则扣分。

 

 

表9-1   报价单格式

广东省江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项目报价单

报价单位(盖公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公告名称及编号


报价日期


包组编号及名称(若有)


是否承诺按照采购公告商务要求执行


采购项目投报总价

¥    元(大写:            )

十、报价文件投报方式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合格供应商于2021年12月15日下午5:3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若是外资企业报价,也可加盖公司合同章)的“《报价单》及相关资质文件、信用查询记录”的扫描件发至我单位电子邮箱:gdsjmzcg@126.com[须在邮件标题写明采购公告名称及编号、包组编号及名称(若有),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报价单文件而扣分],也可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到我单位606室投报上述各项纸质报价资料,所有纸质文件资料需用文件资料袋装密封,封口盖公章或签署投标供应商联系人姓名。未按要求按时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予以拒绝其参加采购。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江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联 系 人:程小姐、邝先生

电 话:0750-3502056、3988090

联系电子邮箱:gdsjmzc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