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委组织部四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近日,江门市委组织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结合职能实际部署各项组织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江门创建法治城市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法治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探索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处置一批违反《党章》规定的不合格党员。抓好基层组织规范化运作,在镇(街)、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构筑完善的监管体系,做到哪里有“三资”,哪里就有监管。坚持对新任村书记、主任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定期邀请纪委、检察、国土、民政等部门的领导讲授《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农村“三资”管理以及职务犯罪预防等法律知识,提高村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发挥广大大学生村官的优势和作用,大力宣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动农村经济规范运作。完善四级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健全“两代表一委员”全年工作日轮值接待群众机制,做好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宣扬和解释工作。
二是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为法治工作配强班子选好干部
把握20字“好干部”标准,突出树立“依法行政”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选拔那些熟悉法律、依法办事、群众公认的干部,充实到领导班子中来,进一步改善班子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引导广大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营造依法行政、执政的良好氛围。同时,引导广大干部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改革创新”的关系,鼓励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创新,防止打着“依法”的幌子不思进取、不敢担责,工作停滞不前。继续实施提拔前对干部进行廉洁自律行为准则和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根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该市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工作制度。探索改进干部考察方式方法,将能不能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纳入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坚持实施“七部门联审”把关制度,对市管干部拟提拔前书面征求纪委、检察院、公安局、卫生计生局、综治办、审计局和信访局等执法执纪部门的意见,全面了解干部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方面的表现,只要其中一个部门提出意见,一经核实,取消或暂缓提拔。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把法律知识学习以及依法行政课程纳入市委党校所有主体班次教学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地对全体干部进行系统培训。注意根据不同培训主体科学设置学法重点,邀请上级党校或部门专家专题授课与邀请执法、司法部门的骨干或领导进行讲解相结合,采用以理讲法、以案说法的形式,提高广大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安排优秀干部进行内外挂、上下挂、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参与扶贫开发以及援藏援疆援川,尤其对那些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勇于安排他们到艰苦环境和直接接触群众、信访维稳、执法执纪等一线岗位上“墩墩苗”,通过参与实际工作、处理具体事务,逐渐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抓好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警醒干部筑牢遵纪守法的防线
加强与领导干部的谈心交流,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干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防患于未然。完善12380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平台,进一步拓宽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同时,密切与纪检监察、公检法、审计、信访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干部信息,及时掌握和了解干部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情况,并加大对信访和举报件的分流处理和督办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江门市委组织部)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法治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探索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处置一批违反《党章》规定的不合格党员。抓好基层组织规范化运作,在镇(街)、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构筑完善的监管体系,做到哪里有“三资”,哪里就有监管。坚持对新任村书记、主任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定期邀请纪委、检察、国土、民政等部门的领导讲授《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农村“三资”管理以及职务犯罪预防等法律知识,提高村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发挥广大大学生村官的优势和作用,大力宣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动农村经济规范运作。完善四级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健全“两代表一委员”全年工作日轮值接待群众机制,做好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宣扬和解释工作。
二是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为法治工作配强班子选好干部
把握20字“好干部”标准,突出树立“依法行政”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选拔那些熟悉法律、依法办事、群众公认的干部,充实到领导班子中来,进一步改善班子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引导广大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营造依法行政、执政的良好氛围。同时,引导广大干部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改革创新”的关系,鼓励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创新,防止打着“依法”的幌子不思进取、不敢担责,工作停滞不前。继续实施提拔前对干部进行廉洁自律行为准则和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根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该市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工作制度。探索改进干部考察方式方法,将能不能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纳入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坚持实施“七部门联审”把关制度,对市管干部拟提拔前书面征求纪委、检察院、公安局、卫生计生局、综治办、审计局和信访局等执法执纪部门的意见,全面了解干部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方面的表现,只要其中一个部门提出意见,一经核实,取消或暂缓提拔。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把法律知识学习以及依法行政课程纳入市委党校所有主体班次教学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地对全体干部进行系统培训。注意根据不同培训主体科学设置学法重点,邀请上级党校或部门专家专题授课与邀请执法、司法部门的骨干或领导进行讲解相结合,采用以理讲法、以案说法的形式,提高广大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安排优秀干部进行内外挂、上下挂、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参与扶贫开发以及援藏援疆援川,尤其对那些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勇于安排他们到艰苦环境和直接接触群众、信访维稳、执法执纪等一线岗位上“墩墩苗”,通过参与实际工作、处理具体事务,逐渐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抓好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警醒干部筑牢遵纪守法的防线
加强与领导干部的谈心交流,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干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防患于未然。完善12380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平台,进一步拓宽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同时,密切与纪检监察、公检法、审计、信访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干部信息,及时掌握和了解干部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情况,并加大对信访和举报件的分流处理和督办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江门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