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洋预警预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拟对2019年海洋预警预报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为此,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海洋预警预报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M2019-HHY010)。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国家海洋局南海预报中心是我国华南及南海海域海洋环境、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发布中心,重点承担着广东省海洋环境预报预警服务工作,为华南沿海的政府、海洋渔业管理、海上搜救部门提供灾害预报警报;是我国海洋观测数据南海区域中心,负责接收和管理南海海域所有的海洋观测数据;同时也是我国海洋数值计算南海区中心,拥有高性能计算机,具备大型海洋数值模拟的设备及人才条件。江门市海洋预警预报工作一直都由国家海洋局南海预报中心提供。为保证项目服务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延续性,本项目采购的2019年海洋预警预报服务项目只能由国家海洋局南海预报中心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三、采购内容、用途、数量及服务期:
1.采购内容:2019年海洋预警预报。
2.用途:开展江门市包括应急预警、日常预报在内的海洋预报服务。
3.数量:1项。
4.服务期: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四、项目需求
1.技术服务的目标:
开展并完善江门市包括应急预警、日常预报在内的海洋预报服务产品体系,并且提高预报时效和精度。重点建设“日常预报”产品体系,开展海洋旅游预报服务、海洋渔业预报服务、海洋经济预报服务,为日常的海洋经济活动(包括海洋旅游、海上交通、海港管理、海洋养殖、海洋捕捞等)和海洋管理活动(包括海上环境监测、海上执法维权、海上科研调查等)提供预报保障服务。
2.技术服务的内容:
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江门市海洋常规预报业务和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1)海洋旅游预报服务,开展江门市飞沙滩海水浴场、王府洲海水浴场、江门市川岛海洋旅游区预报,提供三天的海浪、水温、潮汐和预报提示信息等;
(2)开海洋预报服务,包括近海和南沙海域,提供三天的海浪、水温、海况和预报提示信息等;
(3)海洋经济区域预报服务(银洲湖工业区预报)提供三天的海流、潮汐、海浪、水温、海况和预报提示信息等;
(4)提供江门市热带气旋、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预警服务。
3.技术服务的方式:
(1)日常预报:配合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在其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江门市新闻媒体中发布江门市海洋常规预报;利用供应商信息发布平台等向采购人提供的有关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特定群体发送海洋灾害预警预报。
(2)风暴潮、海浪预警服务指标:
1)预计台风风暴潮对江门市沿海海域产生的灾害,至少提前48小时发布台风风暴潮消息,预判灾害可能到达的最高级别。制作并发布江门市所辖海区及邻近海区风暴潮及海浪预警预报。
2)根据江门海域风暴潮的灾害在未来可能达到的严重程度,至少提前24小时发布风暴潮警报,发布频次不低于每日2次,如预测未来风暴潮灾害情况与上一次预报出现明显差异时,迅速加密预报,并及时调整灾害预警级别。
3)预计将产生2.5米以上的灾害性海浪灾害时,至少提前36小时以上发布灾害性海浪警报。根据影响程度发布不同级别的海浪警报,发布频次从每日1次逐步递增至每天3次,如预测未来海浪灾害情况与上一次预报出现明显差异时,迅速加密预报,并及时调整灾害预警级别。
4.商务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有在广东省境内从事海洋环境预警报工作五年以上经验,拥有详实的南海海区观测资料和较为完善的信息发布能力;
(2)供应商应当具有两年或以上江门海域内交通、旅游和渔场预报经验。
5.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60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60万元。供应商的供应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 供应商应当具备国家《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内规定的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发布的承担单位;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拟邀请的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国家海洋局南海预报中心。
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3号。
七、公示时间、媒体:
1.公示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共5个工作日。
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门市采购协会网(http://www.jmcgxh.org.cn/)。
八、登记时间、地点及方式:
1.登记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国家《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内规定的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发布的承担单位的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登记时应当将前3项文件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76926
传真:/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联系人:胡学琴
联系电话:0750-3527836
传真:0750-3552836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