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国家版本馆声像数字展览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4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合同金额28%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1)供应商为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如采取分包,供应商应将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见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小微企业。未采取分包的,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采取分包的,提交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及《分包意向协议书》。
(2)供应商为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供应商应将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28%或以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见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小微企业。同时提交《分包意向书》、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3)供应商非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将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40% 或以上,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须达到合同金额28%或以上。接受分包的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见第二章采购需求)的中小企业。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注: 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项目标的对应的行业与分包标的对应的行业不同,供应商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须根据自身所属情形对应的行业标准进行填写,以免出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国家版本馆声像数字展览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远程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 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艺术园区生活综合楼三楼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远程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 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艺术园区生活综合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 n/);南方文交所官网(https://www.cnscee.com/)、广东省文化公共资源服务平台(https://zb.cnscee.com/)。相关 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6.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7.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 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 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 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9. 在谈判/磋商期间,报价人未按要求在云平台“等候大厅”填写/响应谈判/磋商承诺和报价而导致的不良后果, 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国家版本馆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文沁路1号
联系方式:020-89918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艺术园区生活综合楼三楼
联系方式:020-37888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先生、陈女士
电 话:020-37888415
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