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上述证明文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中国境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盖章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美术学院湾区创新学院(佛山)宿舍家具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美术学院湾区创新学院(佛山)宿舍家具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盖章声明函(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前期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或符合要求的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美术学院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联系方式:020-39362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
联系方式:020-37619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20-37619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