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0 09:30:00,更正为:2024-09-2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10 09:30:00,更正为:2024-09-25 09:30:00。
将原PDF版本招标文件第13页采购需求书中"(9)国产化技术要求" 及第94页详细评审表中“国产化技术 (2.0分)“评分项整条删除。
原PDF版本招标文件第95页详细评审表中“产品演示 (13.0分)”更正为“产品演示 (15.0分)”;“评分依据: (1)演示要求采用真实系统进行操作,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演示完以上13项内容且完全满足演示功能要求的得1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能完全满足演示功能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更正为:“评分依据: (1)演示要求采用真实系统进行操作,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演示完以上13项内容且完全满足演示功能要求的得15分,其中第1、2、3、7、8、10、11、12、13条不能完全满足演示功能要求的,每条扣1分。第4、5、6、9条,每有一项内容不能完全满足演示功能要求的扣1.5分,扣完为止。”
原PDF版本招标文件第96页详细评审表中自主知识产权 (4.0分)中“高职扩招管理系统类”更正为“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类”
原PDF版本招标文件第97页详细评审表中售后服务沟通渠道评分项“(2)投标单位提供具备客户售后服务、项目管理、客户培训管理等功能的信息化平台,得0.5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信息化平台界面截图、客户服务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项目管理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培训管理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不得分。”更正为“(2)投标单位提供具备客户售后服务、项目管理、客户培训管理等功能的售后服务信息化平台,得0.5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售后服务信息化平台上述相关功能的界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