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通过中达通采智采平台(http://zdprocurement.com/)进行询价,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询价。
二、语言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平台就有关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三、在中达通采智采平台参与项目询价后放弃成交资格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供应商连同该供应商同一法人名下所有公司将被列入平台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平台的项目询价。
四、如本项目询价失败重新启动询价则不允许已经成功报名参与本项目却未报价的供应商再次报名参与询价。为避免恶性竞争,参与采购人询价项目的供应商连续或累计3次成功报名未报价的将列入采购人黑名单,1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的所有询价项目。
五、如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连同该供应商同一法人名下所有公司将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采购人的项目询价。
六、凡参与采购人项目询价过程中有围标串标等违规情况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采购人重新启动的项目询价,因围标串标行为导致废标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的项目询价。
七、询价须知
(一)询价说明
1.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中达通采智采平台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按询价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询价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4.若成交人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5.成交人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询价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6.若本项目询价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7.成交人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询价采购活动。
8.如采购人在审核或复核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询价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期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9.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询价文件规定和询价公告规定以及本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10.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询价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询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询价。
11.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12.供应商认为询价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按照中达通采智采平台相关指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平台方提交书面质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3.本询价公告和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归“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
(二)询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中达通采智采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询价,平台将以邮箱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3.采购人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如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有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项目相关公告以及询价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报名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其报价的;
2.获取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其他因成交人的原因被认定取消成交资格的。
(四)报名要求(参与询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资金雄厚、信誉良好、售后维护服务好,并且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价,成交人不得分包或转包;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询价;
3.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
(五)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询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
(六)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以合理低价法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最终成交人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确定。
(七)无效报价
1.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询价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报价无效的。
6.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供应商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询价,其报价无效: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询价项目;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
(4)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询价;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8)不同供应商的平台使用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询价活动失败
1.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询价活动失败:
(1)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2) 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服务费
1.成交人须向平台运营商中达通采智采平台缴纳平台使用费,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不足300元按照300元收取(小数点后面四舍五入取整数);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询价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使用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人及平台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平台方不予退还平台使用费;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生 联系方式:1992893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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