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的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底线任务,也是我们党向全世界、全国各族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将脱贫攻坚摆到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精准施策、务求实效的原则,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供销合作总社出台支持脱贫攻坚的政府采购政策,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明确思路,找准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的着力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财政部认真研究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方向和重点,找准“穷根”,明确靶向,对症下药。一是坚持精准扶贫思路。机关单位、医院、高校等预算单位食堂均有长期稳定的农副产品购买需求,通过稳定、有预期、可持续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支持政策,能够激发扶贫内生动力,促进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产业化发展,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政府采购支持范围精确定位于83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副产品,切实把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的成效体现在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贫困户增收上。二是坚持产业扶贫思路。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不仅是落实消费扶贫的举措之一,也是一项产业扶贫政策。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通过采购来自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形成稳定的需求,可以有效带动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推动实现贫困地区产业升级转型。三是坚持“互联网+扶贫”思路。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供销合作总社开发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实现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农副产品在线展示、网上交易、物流跟踪、在线支付、产品追溯的一站式聚合,精准实现产销对接,打通消费扶贫“最后一公里”。四是坚持社会扶贫思路。鼓励引导工会、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积极倡导有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运用政府釆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贯彻落实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是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力举措,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二、统筹协作,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成效初显
政策的关键在于落实。按照《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要求,财政部与国务院扶贫办、供销合作总社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政策效果初步显现。
国务院扶贫办于2019年10月31日发布了第一批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涵盖21个省(区、市)319个县,共923家供应商。财政部通过印发工作通知、建立专门工作微信群等方式,督促地方预算单位加快填报工作进度。截至目前,约10.3万家预算单位完成预留比例填报,已有大量预算单位主动通过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平台对交易订单进行实时跟踪显示,平台相关功能较为稳定,物流管理等方面基本满足预算单位的需求。
三、持续推进,建立稳定脱贫增收长效机制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财政部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和供销合作总社,深入推进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做好货源组织工作。精准识别贫困地区供应商和产品,提升农副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防止出现“搭便车”现象和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行为,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二是各级预算单位全面启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定期通报预算单位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以及有关省份推进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核查评估等工作。同时,进一步优化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功能,帮助贫困地区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三是督促指导各级财政部门与扶贫办、供销社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推动实现贫困地区产业升级转型。四是汇聚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发挥主动性,积极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营造人人皆愿为、皆可为、皆能为的良好氛围。
打赢脱贫攻坚战,没有“旁观者”,没有“局外人”。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咬定目标不放松,万众一心加油干,扎实做好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此文系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杜强在“中国政府采购峰会2019”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