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蓬江支行室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磋商文件内容更改通知
各供应商:
根据实际情况,现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蓬江支行室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编号:JM2023-HGD017)”磋商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改,具体如下:
一、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磋商办法中3.评标因素”
现更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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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绩 (20分) |
提供2020年1月至今完成过同类项目工程5个, 每提供一个工程业绩的,得4分,本项最高20分。 注: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作为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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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经验情况 (10分) |
项目经理具备2018年1月至今同类工程经验的,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10分。 注:需提供项目发包单位证明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资料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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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评分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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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说明:磋商基准价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二、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磋商办法中6.价格核准和价格评定得分
现更改为:
(2)价格评定得分:
磋商基准价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所有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三、其他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